关于支持紧缺人才专业学生职业培训的
通 知
新农大教字﹝2009﹞15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了调动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紧缺人才专业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对紧缺人才专业学生参加职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含义
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和自治区职业资格一般由劳动部、劳动厅或者其它政府职能部门考核发放,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外销员资格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等1800多类。注: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不属于奖励的职业资格证书范围。
职业资格证书可以通过http://www.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nvq.org.cn/(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网)、http://xj.osta.org.cn(新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查询和认证。
二、奖励对象
学校紧缺人才专业的学生。
三、奖励方式
凡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奖励300-500元,每个学生最多有3个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奖励。
四、领取程序
(一)各相关教学单位以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认定标准进行职业资格审核和认定。
(二)审核认定后,各相关教学单位填写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见附件),连同资格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在每个学期末报送教务处教学综合管理科。
(三)教务处对上报来的材料审核确定后给予奖励。
附件: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